根治“老赖”需更多“法媒银”平台
来源: 四川在线-天府评论
发布时间: 2018-01-03 10:28:12
编辑: 王海莲

  近日,中宣部、最高法、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。其中要求,各地有关部门要学习借鉴江西“法媒银·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”(以下简称“法媒银”平台)经验,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。(10月10日澎湃新闻)

  曾几何时,“老赖”成为法院执行难中的“难中之难”,也变成债权人迈不去的一道坎。“老赖”的存在,不仅扭曲了债权债务关系,扭曲了健康的诚信体系,也考验着司法体系的惩戒效能。江西“法媒银”平台的创建和生动实践,走出了一条根治“老赖”的探索之路,值得借鉴。

  “老赖”之所以存在,就在于“老赖”各种经营活动、消费等并未受到有效制约,违法成本较低的事实,使得“老赖”们有恃无恐、得寸进尺。一段时间以来,有些债务人以“老赖”为荣,把各种不还债、不履行义务当成一种资本和能力进行炫耀,法院无奈,债权人更是不知所措。

  为了治理“老赖”,各地也在进行积极探索。从传统媒体上对“老赖”进行公示,到在电视、网络上公示“老赖”名单,再到对被列入“老赖”名单的人限制高消费、定制“老赖”彩铃等,各有各的长处,但又有一些知处和不足,使得对“老赖”的治理难免鞭长莫及,债权人只能望“债”兴叹,法院司法的权威性在“老赖”面前也大打折扣。

  “老赖”与债权人、法院等的关系,就像猫鼠游戏一样。“老赖”在暗,法院、债权人等在明处。“法媒银”平台,既立足法院本职作用,又真正发挥媒体在信息动态发布、搜集等强大作用,也以最大限度调动一切信源,对“老赖”布下天罗地网式的“监控网”。一旦“老赖”有何“风吹草动”,法院、债权人都可以做到了如指掌,并由此进行相应研判,有针对性的做好相关防范工作。法媒银平台的作用也正在显现,被公布的3万多“老赖”,已有6000余人偿还了债务,对老赖起到了震慑作用。

  当然,我们也应该看到,“法媒银”平台只是江西一地之实践,其范围也仅仅限于江西境内的“老赖”行为,仍然具有地域的局限性,层级上仍然为省级高院,信息的共享性方面仍然具有一定局限,“老赖”信息还需要与其他地方的信息进行共享以打破“信息孤岛”局面。

  一个好汉三个帮,一个篱笆三个桩。对“老赖”的治理和防范,需要更多地方主动实践,探索和丰富“法媒银”式的平台,使得“老赖”信息透明化,提高其“老赖”违法行为成本,形成因“老赖”身份而受到基本限制的制约惩治平台,使“老赖”一处失信处处受制。

  “法媒银”平台,是一个惩治“老赖”的有机平台,是建立在法院法定职能,媒体和银行协助合作职能之上,关键还是要切实发挥好法院的法定职能,主动出击,机动出击,同时打通信息孤岛局面,丰富和完善失信惩治体系。只有更多的的“法媒银”式平台得以建立,全覆盖无死角的惩治体系高效运行,“老赖”终将步履为艰,不敢赖、不想赖、不能赖的局面才能更快形成。(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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